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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曲俊铮)5月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科学配置我市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沈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01名事业编制教师,5月9日开始报名。
招聘对象除要求符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等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5月9日至2005年5月8日(含)期间出生;
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聘用后服务期五年;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5月8日(含);
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于5月9日10:00至5月13日16:00,登录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进行网络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笔试 面试”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5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将于5月27日(星期六)08:30—10:00和10:00—12:00,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考试。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在沈阳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最终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总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应聘人员总成绩将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在沈阳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为便于应聘人员报考,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每半天在报名系统中公布一次,最后一次公布时间为5月13日1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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